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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 关于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决定

分类:通知公告   点击:6089  次  发布:2018-08-03 

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文件

  校办〔2018〕19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发人:李宇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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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

关于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决定

 

根据教育部、中央综治办、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》及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为建立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,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成立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  任:李宇红  党委书记  校长

副主任:徐  谦  党委副书记  副校长

刘曲飞  副校长

郭丰洲  副校长

李  宁  工会主席

程  静  纪委书记

成  员:骆志伟  法制副校长  公安联络员

赵青云  法制辅导员

袁林方  心理疏导员 

毛  红  中原社区主任

马建民  总务处主任

吴  琪  总务处副主任

刘世辉  总务处副主任

张  明  办公室主任

宋金营  政教处主任

徐  震  团委书记  政教处副主任

周俊杰  政教处副主任

禹璐霞  七年级年级长

海  娇  八年级年级长

牛  犇  九年级年级长

各处室工作人员、班主任老师和各年级家委会成员代表,学校青年教工值班人员、学校保安和巡防队员。

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政教处,宋金营兼任办公室主任。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电话:0371——67448717。

二、职责分工

主  任:负责整体工作的统筹协调,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要决策,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。

副主任:负责校园欺凌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落实。

成  员:及时协调并处理主任和副主任布置的相关工作,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。成立应急小组如下:

(一)现场防护组:李宁、曾昭庆 、苗佳乐、校青年教工值班人员。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,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前往现场防止暴力,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,力求不受任何伤害,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,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。

(二)疏散引导组:刘世辉、侯金鹏、学校保安。迅速赶赴现场,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,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,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、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,并实施保护行为,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。

(三)通讯联络组:周俊杰、张明。迅速上报并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。一是向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,拨打“110”;二是向学校委员会主任和应急组各组组长上报情况;三是向上级(教育局)报告情况,保持通讯联络畅通。

(四)现场救护组:杨秀霞、相关年级主任、班主任老师。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,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,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,对于重伤员,应立即拨打“120”紧急救护,送往医院。

(五)后期妥善处理小组:吉杰、相关年级主任、班主任老师。针对受害学生心理变化、欺凌程度初步界定,后续协助治疗,协调善后处理等问题。

 

 



 

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

2018年8月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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